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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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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 | 2014-03-31 | 點閱數: 610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03 年 3 月 21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30211089 號函暨市府教育局 103 年 3 月 18 日公告 49848 號辦理。

二、因基隆市政府來函表示旨揭要點文字有所疏漏,故公告修正後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 乙份 供參。

  • 修正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pdf
    1) 修正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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