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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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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王維鈴 - 研習 | 2021-11-11 | 點閱數: 21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21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13625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說明如下,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課務排代:
(一)臺南場次計有 3 場次,分別於 110 年 12 月 27 日至 29 日辦理。
(二)參加對象及資格:本市教師專業審查會委員、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教師代表、校事會議委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學校人事代表。
三、檢附研習計畫及場次表各 1 份。
 

  • 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研習計畫.pdf
    1) 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研習計畫.pdf
  • 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場次.pdf
    2) 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場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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