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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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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 | 2014-05-05 | 點閱數: 508

一、依據103 年 4月 30 日臺南市 103 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校積分審查會前會決議辦理。

二、教師具主任資格者須檢附主任儲訓合格證書到場接受積分審查。

三、特殊優良教師.資深優良教師.特殊教育優良教師…等獎狀不予採計。

 

  • 介聘他校服務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doc
    1) 介聘他校服務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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