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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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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 | 2014-10-30 | 點閱數: 421

條文增列第 3 項規定:「依本辦法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之現職人員,不得從事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專題研究等各種型態之進修活動。」

 

 

  • 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八條條文.pdf
    1) 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八條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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