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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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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 | 2015-04-10 | 點閱數: 520

一、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並自10471日生效。

二、考量輪胎及汽車維修、MIT微笑協力專賣店與增加內需、提振國內觀光及鼓勵公務人員休假具有關聯性,又為配合政府鼓勵優良本土企業發展及推廣MIT產品之政策,爰增列「未分類其他服務業(輪胎及汽車維修)」及「未分類其他零售業(MIT微笑協力專賣店)」。

三、附表修正後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時,仍不得購買非屬「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之商品,以免違反相關規定。

  •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doc
    1)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doc
  • 第五點附表.doc
    2) 第五點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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