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訪客 - 行政 | 2015-10-13 | 點閱數: 370

教育部修正「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進修認可小組及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十一點,並將名稱修正為「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小組及審查小組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

 

  • 「集師廣益」學員推薦講座活動辦法.doc
    1) 「集師廣益」學員推薦講座活動辦法.doc
:::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