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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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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行政 | 2015-12-31 | 點閱數: 471

本市教師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 2 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惟課務自理,並須受檢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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