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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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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瑞祥 - 行政 | 2016-01-07 | 點閱數: 662

一、報名資格:國小與國中學校教師(含實習老師),以學校為單位,並以個人或團體(以四人為限)參與。

二、主題及組別:

1.主題:以「視力保健」為主要教學內容,課程時數至少為二節課以上,以強化生活技能為導向,課程目標需涵蓋戶外活動時間與3010相關技能。

2.組別:分別依國小低中高年級與國中組共計四個組別。

三、競賽辦法:

1.初審: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自行辦理,各縣市鼓勵104學年度視力保健推動校群學校踴躍參與,獲推薦之學校團隊,進入複審。

2.複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籌組評審會。

3.評分標準:合宜的教學目標(30)、教學活動設計之實用性(20%)與教學內容正確性( 25)、教學活動設計之創新性與吸引性(25)等。

四、獎勵方式:

1.各組取前三名各乙名與佳作兩名。得獎者給予獎品與獎狀,獎品:第一名 5000元等值禮券、第二名 3000元等值禮券、第三名 2000元等值禮券、佳作 1000元等值禮券。

2.成績公布與頒獎:105531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文並公告,另擇日期公開頒獎。

五、請詳閱附件。

六、欲參加同仁,報名前請聯繫學務處衛生組。

  • 2016.01.07視力保健教案徵選辦法.doc
    1) 2016.01.07視力保健教案徵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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