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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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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張靖皎 - 活動 | 2016-02-16 | 點閱數: 467

說明:

一、依據本局「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附件1),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以鼓勵優質學習成果。

  • 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偶戲)、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等四類。
  • 本活動表揚對象為1041月至12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表揚標準請依「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第3點辦理。
  • 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送件。
  • 紙本資料:請各校先進行初步審核與核章,於105年 3 月 7 日(星期一)前將彙整後之自我檢核表(附件 2 )申請名冊(附件 3)佐證資料影本(蓋影本與正本相符章及職名章),寄(送)達新營區民治市政中心教育局社教科林志宏老師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線上填報: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http://survey.tn.edu.tw/,編號 5753)傳申請名冊(如附件 3)
  • 附件1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doc
    1) 附件1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doc
  • 附件2臺南市表揚104年度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自我檢核表(非體育類).doc
    2) 附件2臺南市表揚104年度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自我檢核表(非體育類).doc
  • 附件3臺南市表揚104年度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申請名冊(非體育類).doc
    3) 附件3臺南市表揚104年度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申請名冊(非體育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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