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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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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游玉芬 - 行政 | 2016-04-14 | 點閱數: 484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時間自 105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至 4 月 30 日(星期六)止。
三、有關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訊息,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nonschool.tn.edu.tw/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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