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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 | 2013-11-05 | 點閱數: 760

一、「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1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111日以臺教人()字第1020154620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二、本案修正重點為:現行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係於1011225日修正公布,配合102522日修正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原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許可設立之托兒所及依幼稚教育法許可設立之幼稚園,應於1011231日前申請改制為幼兒園,爰本辦法第十四條配合文字修正。

三、檢送法規條文1份。

  •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doc
    1)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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