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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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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陳立家 - 行政 | 2017-08-11 | 點閱數: 509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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