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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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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行政 | 2014-01-03 | 點閱數: 824

1.本校優良教師選舉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規定需推薦4名(每張選票可圈選4,採無記名投票)。

2.過去3年內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

3.自最近3年內(103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票選第1名參加本市師鐸獎。

 

  • 評選要點.doc
    1) 評選要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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