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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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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雯玲 - 活動 | 2018-01-11 | 點閱數: 48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月 3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6015823A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本案將以推薦、初審及決審 3階段辦理。

三、歡迎優秀慈孝家庭提出申請。

  • 南市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計畫.pdf
    1) 南市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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