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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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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 | 2014-01-07 | 點閱數: 679

一、代理教師具有代理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得比照專任教師核敘薪級,並依其學歷核計起支薪級,師範大學或師範學院各學系結業後實習期滿畢業者以 190 元起敘,師範大學附設二年制專修科畢業者以 160 元起敘。
 

二、檢附原函乙份。
 

  • 公立小學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具師範學院附設二年制專科學歷並具幼稚園教師合格教師證之敘薪疑義.pdf
    1) 公立小學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具師範學院附設二年制專科學歷並具幼稚園教師合格教師證之敘薪疑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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