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
翁岱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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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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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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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8 年 9 月 9 日藝視字第 1080003086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藝術教育之觀摩交流,精進教師教學知能,激發兒童
優異之藝術表現,爰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委請中華民國兒童
美術教育學會辦理旨揭教師成長研習。
三、旨揭研習共分 6 場區,每場區分星期三及星期日 2 個場次辦理
,有關活動之研習時間、報名及課程相關問題,可逕洽各場
區協辦學校,並參考各協辦學校網站相關資訊;另完成本次
研習者,將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4 小時。